案件概述:原告胡某于2010年6月驾驶车辆在宁波高新区某路口与被告一刘某发生交通事故,经高新区交警大队事故认定,判定对方全责。但关于最后赔偿问题,双方调解无效!律师办案经过:在接受委托后,本律师了解案件情况后,发现刘某无赔偿能力。于是经过调查果断的把车主及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!使胡某的损害赔偿不至于找不到最后的承担人!案件结果:经过法院开庭审理,后4方同意调解!现在案件已经执行完毕!很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,受到当事人好评!